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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续建新建重点项目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 【字体: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续建新建重点项目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玉政办〔20206

 

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玉各单位: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全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对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小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我州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续建新建重点项目开复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开复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增强疫情期间项目开复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投资工作,推动全州项目投资稳中求进。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始终把项目工作摆在当前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对照玉树州2020年度重大项目责任分解表(详见附表),成立工作专班,逐项落实开复工时间、建设任务、人员排查、安全防护措施等每个细节工作,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责任、更强的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全面开复工,按时间节点完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任务,尽早形成有效投资,努力稳定投资、稳定预期、稳定大盘,以项目投资拉动内需,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根据疫情和玉树气候特点,原则上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在四月份。

(二)强化属地协调监督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各级一把手作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要亲自抓,特别是对主要矛盾、关键环节,要亲力亲为,突破难题。坚持谁建设、谁负责,制定项目清单、人员清单、制度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明确安全施工领导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个人自我防护责任。

(三)强化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与各类项目施工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坚持分类指导,对重大项目,逐一派员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物资保障工作。能够就地解决的,由属地政府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州有关部门直至州政府协调解决。对在建项目,特别是已制定全年计划、有工期要求的项目和控制性工程,要抓好施工组织,及时了解施工企业在金融支持、用工保障、物流运输、原料供应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分级分领域协调解决,确保尽快开复工;对新开工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创新审批方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分期分批有序开工。项目管理要实行月报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分析会,通报项目进度,分析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做好开复工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要依据省政府办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项目开复工方案》《重大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重大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青政办〔202011号)要求,在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时制定开复工方案,积极有序推动续建新建重点项目开复工,坚持防疫情、抓开工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一)建立开复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项目开复工卫生防疫报告制度。项目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前开展疫情防控自查,制定详细具体的施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待各项工作落实后,开工前3天按项目归属向项目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告防控机制落实情况。各市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收到报告后,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和卫健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防护准备和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单位可按计划开复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改进完善防护措施达标,确保防控机制落实到位。州管重大项目由项目单位制定详细的开复工方案,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卫健部门共同审查,并报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备案后实施。

(二)提前做好人员准备。各项目单位要督促企业在做好疫情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开复工所需人员的准备。一是各企业要统筹调配项目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明确专人负责点对点服务,尽快与务工人员取得联系,一人一档,全面统计务工人员当前位置信息、个人和家人健康状况,精准掌握务工人员相关情况。二是根据疫情科学拟定开复工时间,科学制定工人返程计划,分批有序返玉,务工人员进场过程中直接到施工点,避免与当地群众接触。并要求各务工人员在返程途中,遵守公安、交通及防疫部门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履行出门戴口罩、接收体测等管理方式。对湖北省及疫情严重地区员工,各企业要动员其在疫情解除前先行留居当地,暂不返回。三是对返岗务工人员先行在属地社区进行报备,按返玉即隔离规定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并取得相关防疫证明后进入施工场地。返玉务工人员要严格履行疫情报备、筛查、隔离等程序,坚决杜绝不符合疫情安全条件的人员进场作业。四是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备足备齐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州市县有关部门要对项目工地定期派专人开展卫生监督,督促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一些施工人员较多的项目工地,州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视情解决帐篷等物资。

(三)强化疫情宣传引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项目开复工安全建设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密度和频次,增强教育培训实效。要加强與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州上下抓安全、促建设的良好氛围。项目建设单位要以新务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外协作业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常规作业人员,特别是外地回玉人员、居家隔离人员为重点,采取网络培训、视频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安全、岗位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岗位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施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从业人员安全防控能力水平。

    三、抓好施工阶段疫情防控工作

各项目建设企业、单位要建立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处置措施及时跟进,全力做好施工阶段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要对进场人员每日开展早晚2次体温检测,如实登记并纳入员工健康档案。要保持工作服、工作帽等的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处理。要尽量减少人员较多的会议,确需召开会议的,应当选择宽敞通透场所,提前开展消杀并保持空气流通。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务工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疫控部门,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场地实行封闭管理,主要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要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外部及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出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跨区域随意流动。施工现场、办公区域、运输车辆、施工器械要按规定每日进行3次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三)加强生活区域管理。项目开复工前,各生活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和员工的体温测量,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做好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严禁出现务工人员打通铺等现象。

(四)加强值守应急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全面实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按属地化原则及时报备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四、加强防控期间安全生产

各地各部门及生产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利用资源,要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设施春节停工期间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梳理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抓严抓实抓细风险隐患,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风险。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坚决杜绝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行为。努力做到疫情防控期间不出大问题、不添乱,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五、谋划好十四五规划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立足玉树实际,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力量,认真谋划十四五重点项目,研究分析国家的投资导向、产业政策和当前疫情带来的影响,用新发展理念、宽阔的视野提出战略选择和发展策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路径符合玉树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电网设施、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卫生、教育、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项目,并继续加大政策衔接和上下对接,形成科学实用的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计划。

 

附件:玉树州2020年度重大项目责任分解表



                                                                                                                                       202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