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果洛州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果洛州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和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果政办〔2020〕13号
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果洛州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果洛州投资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果洛州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正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十分复杂严峻,疫情扩散风险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处在关键阶段,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确保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有力有序推进我州投资项目开复工建设,有效发挥项目投资拉动作用,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要求,坚决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的首要宗旨,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总体要求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的全局出发,紧盯薄弱环节,抓住关键要害,统筹各方力量,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全力抓好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人员密集返州、上工上岗、集中工作、集体生活、运输储备、施工管理等关键环节,逐项逐条梳理,制定防控方案,提前3天向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报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降低感染风险。
——压实责任,精细管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单位内部管理责任、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将各项措施台账化、精细化、具体化,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扎实做细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扎牢防控关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总协调职能,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依法依规开展疫情管控、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筑牢项目建设防疫防控壁垒。
——快速反应,科学高效。建立健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疫情控制、诊疗救治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全流程、全要素疫情防控快速反应机制。紧密衔接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确保一旦发现疫情,相关隔离措施能够及时跟进,病患人员医疗救治迅速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开复工准备
1.加强疫情防控组织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任副组长,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参加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明确专人专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接辖区指挥部、属地社区、卫生健康及行业主管部门,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各地区、各部门要梳理投资项目开复工清单,紧盯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节点时限,强化主体责任,着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全力减轻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一是加快项目开复工。续建项目将于3月20日全面复工,年内完工。已下达未开工项目将于3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3月底全面开工建设并支出30%资金,年内全面完工,投资清零、项目销项。新建项目争取在3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3月底全面开工建设,年内完成80%的工程量。二是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州发改委,由州发改委统一组织开展各相关评审工作;三是开展招投标工作。建设项目已委托招投标的,待解除招标管控后抓紧时间开展招投标工作;还未委托招标的,请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沟通委托,减少工作人员外出接触。
3.强化返岗上岗管理措施。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编制返岗上岗计划方案,实行人员机动错峰、有序返岗返程、分期分批上岗,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点对点、人盯人”的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返岗返工人员家庭成员健康、有无与病患或疫区人员接触、返程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指导人员返州行程主动避让疫情严重地区,做好基本信息核实登记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人员健康档案,并及时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报备。并对返岗到岗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出发地点、抵达时间、转乘计划、途径线路进行详细登记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针对性施策。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提前与机场、汽车站对接,按规定开展返州人员健康排查。对返州人员来疫情较轻地区且集中到站的,要指派专人,采取专车、包车等方式开展点对点接送,并全程做好人员防护、车辆消毒。对返州人员零散到站的,要督促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路途感染。对湖北及疫情严重地区的返州人员,各建设单位要重点跟踪、重点管理,要动员其在疫情解除前先行留居当地,暂不返回。省外其他地区返州入员,严格按“返州即隔离”要求进行14天隔离观察,期满无异常后方可上岗上工。对公路、水利等本州内跨区域投资项目,按规定履行隔离观察措施后的上岗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场施工作业的,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重复隔离观察。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在满足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州内务工人员。出现用工不足时,可通过网络招聘等形式开展“线上”招聘。三是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统筹建立人员集中隔离观察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征用酒店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设立隔离场所,开展隔离观察并配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卫生防护及消毒设备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实施现场设立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告知电话并保持畅通,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要求,对人员返岗到岗隔离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要按规定及时联系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4.完善生活设施管理。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施工人员在外零散住宿。施工单位要完善住宿条件,做好返岗上岗人员生活保障。采取“大集中,小分散”管理,适当提高住宿标准,每个房间住宿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严禁“大通铺”住宿。二是施工单位要按照卫生标准建设职工食堂,科学合理设置食品加工区、餐具厨具消毒区、人员用餐区、食品原料储藏区。食堂运营前必须满足卫生要求,并取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安全许可证。三是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文明工地要求,要提高施工场地卫生间设施标准。公共卫生间要优先选用水冲式厕所、移动环保式厕所,并配套建设化粪池,严禁污水直排市政管网和附近河流;适度完善卫生间内部设施,确保供水稳定、出水顺畅,并配备消毒液或洗手皂液。
5.统筹做好生活物资保障。一是施工单位所在地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生活用品保供稳价,施工单位要提前做好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及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少于3天,防疫防护物资不少于1周的储备量。相关物资要优先保障一线员工。二是各级工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多渠道、多方式加大防护物资采购力度,切实保障一线施工人员、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对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需求,要动员生活物资经销商、商贸物流企业及医药承储企业,尽量采取生活必需品、防疫防护物资采购配送或直供方式,最大限度减少采购人员与外界接触,全力确保施工人员健康安全。
6.全面落实应急措施。一是施工单位要精心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商沟通,明确定点收治医院。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在施工现场划分单独区域,设立符合疾控部门要求的隔离区间,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立即实现隔离,所在作业区暂停施工,经相关医疗机构认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停工并封锁施工场地,按要求开展排查和严格的场所消毒。二是施工单位要结合自身条件建设完善疫情防控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协调疾病防控机构、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信息报告系统,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7.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疫病防控宣传工作,并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卫生防疫教育培训,引导员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努力增强疫情防护能力。。
(二)实行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核查备案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开复工准备条件提前开展自查,开工前3天向项目归属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开复工申请。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核查并在24小时内出具意见。对核查通过的,建设单位即可开复工建设;对核查不合格的,要指导帮助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及时审查并出具意见。未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核查同意的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三)全力做好投资项目施工阶段疫情防控管理
1.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要对进场人员每日开展早晚2次体温检测,如实登记并纳入员工健康档案。要保持工作服、工作帽等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处理。要尽量减少人员较多的会议,确需召开会议的,应当选择宽敞通透场所,提前开展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人均间隔保持在1米左右。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场地实行封闭管理,主要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要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外部及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出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跨区域随意流动。疫情期间要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施工组织。施工现场、办公区域、运输车辆、施工器械按规定每日进行2次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3.加强生活区域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屠宰、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工地食堂及宿舍要保持空气流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开展消毒作业、实行人员分餐、错峰隔座就餐、盒饭送餐。疫情期间严禁施工人员聚餐或外出用餐,避免交叉感染。餐具要定期消毒,严禁交叉混用餐具、洗漱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按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垃扱,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好化粪池清污、排污设施消毒。
4.加强值守应急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守人24小时值班制度。要全面实行疫情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相关信息按属地化原则及时报备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坚定信心决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投资项目施工人员来源多元、流动性强、聚集度高,居住、施工、用餐等环节管理难度大的特点,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杜绝麻痹大意,坚决把重任扛在肩上、责任落到实处,周密部署,严防严控,坚决防止疫情发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打赢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压实责任,完善防控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指导责任和协同配合责任,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按职责分工合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主动进位,发挥先锋作用。在重大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身先士卒,走在前列、勇挑重担、带动群众增强信心,战胜疫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弘扬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用实际行动巩固好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四)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发改、卫健、住建、应急等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力度,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及时跟进监督,采取暗访为主、明访为辅的方式,对投资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五)制定工作台账,加强防控排查。由各县发改、住建部门认真填写《各县项目开复工检疫排查信息登记表》(附件1);施工单位填写《果洛州建设项目开复工务工人员检疫排查汇总表》(附件2)《果洛州建设项目开复工务工人员行动轨迹登记表》(附件3)。按时上报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州发改委、州住建局。
各地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各项措施,为本地区项目建设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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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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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项目法人单位及负责人 |
施工企业名称及负责人 |
施工地点 |
返岗人数 |
疫情重灾区返州人数 |
是否采取防控措施 |
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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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省内返州人数 |
外省返州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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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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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建设项目开复工务工人员检疫排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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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
施工企业名称及负责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来源地 |
施工地点 |
所乘交通工具(车牌、车次、航班号)含转乘 |
体温 |
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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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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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建设项目开复工务工人员行动轨迹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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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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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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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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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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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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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地点 |
出发时间 |
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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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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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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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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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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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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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至今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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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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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乘交通工具(车牌、车次、航班号)含转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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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武汉旅居史(有则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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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省外旅居史(有则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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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果洛州投资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全力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处置的同时,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开复工安全保障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疫情防控处置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立足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全省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实际,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要素保障、人员安全等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投资项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落实不挂空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投资项目顺利开复工建设,有力保障全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取得胜利,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建立清单,压实责任。坚持“谁建设、谁负责”,制定细化项目清单、人员清单、制度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明确安全施工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点面结合,强化监管。重点围绕重大交通、水利、能源、城镇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及民生类工程项目,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紧盯人员、场地、施工条件等重点领域,坚持面对面监管、点对点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有序实施。
——完善制度,强化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实化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项目法人安全履职及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施工单位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施工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有效提升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加强整治,防患未然。对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建设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隐患问题加大排查治理力度,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推进项目安全高效实施。
三、工作目标任务
(一)细化项目清单,强化源头监管
1.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投资项目开复工清单,明确开复工时间、建设任务,责任措施及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2.按照一季度及投资项目开复工项目清单,制定安全建设台账清单,分类分项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安全建设方案,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3.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审核、检查、验收、备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安全施工措施标准,规范验收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压实验收责任,严把开复工安全关口,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工一个”,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4.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部署安排,明确责任措施,强化监管检查,严密防范事故。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统筹抓好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投资项目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统筹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教育培训、技术保障、风险管控等各项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规定,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联防联控责任,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下发安全告知,加强安全宣传警示,切实按照省政府第7号通告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三)健全制度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7.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项目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技术保障、现场管理、特种作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确保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8.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安全生产苗头性、动向性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项目建设单位要修订完善重点工程、危大工程、高危作业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架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提升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四)排查事故隐患,强化整改督办
9.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加强督查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州级抽查”等方式,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强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风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集中曝光和联合惩戒,对问题隐患较多、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要加警示教育和约淡。要强化日常监管检查,严格落实安全施工各项监督检查职责,切实加强防火防爆、防透水、防坍塌、防中毒窒息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复工前重点检查工程建设五方责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措施等方面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现场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坚决整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突出问题、摸清安全底数,消除事故隐患。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科技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11.应急管理部门要协同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经常性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强化隐患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要依法责令停工,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处罚,做到“不安全、不开工”。
牵头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委宣传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扶贫开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及时成立安全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超前预判各种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着力推动我州投资项目顺利、稳定、安全开复工,真正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安全报备,强化督导检查。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投资项目开复工审核报备程序,在项目开复工前向有关地区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报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投资项目开复工安全建设专项督导组,深入项目现场和施工企业,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措施标准,突出问题整改,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年发生过事故以及存在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的施工企业,加强开复工检查验收。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教育等手段,进一步督促督导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不落实施工安全要求、未审核报备擅自开复工、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加大项目开复工安全建设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高原恶劣气候作业安全、遇险自救常识和高原艰险地区常见病、创伤救护、疫情防控的各项保护知识,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安全、岗位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岗位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施工专题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从业人员安全防控能力水平。
各县政府、州直机关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投资项目开复工安全建设保障工作方案,全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安全制度务实管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稳投资、稳预期、稳大局奠定坚实的安全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