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工信部《关于做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监测调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工运行函〔2022〕29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公告>的函》(青交函〔2022〕1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及重点生产物资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就办理通行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组织申报企业范围。依据《关于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要求,由工信部门负责对跨省份进出涉疫地区的原材料和重点工业品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车辆,予以组织申报。
二、做好组织企业申请工作。各市州工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针对企业需要,组织申请办理《通行证》,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
三、做好初核整理上报工作。各市州工信部门根据工信部门明确的白名单企业,按照物资类别(原材料、重点工业产品)确定申请说明,建立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白名单信息库,并对企业填写的《通行证》有关信息进行初核,审核后汇总填写《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报备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审核盖章发证。
四、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市州工信部门要坚决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申报企业坚决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车辆及物品的包装消杀和司乘人员健康管控工作。
对未纳入白名单信息库的企业通行证办理需求,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要求,企业向各市州工信部门申请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经地方初核形成情况说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办理。请各市州工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请填报,将初审后的通行证及报备单及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经济运行协调局。
各市州点对点联系电话如下:
联系地区: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联系人:王文彦,0971-6119795;
联系地区:西宁、海西、海东;联系人:慈云红,0971-6146209,岳 婧,0971-6119795。
附件:关于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附件: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附件: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报备单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5日
证件编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青海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通行证 车牌号码: 驾驶人员姓名: 始 发 地: 身份证号: 目 的 地: 联系电话: 申请办证单位: 随车人员姓名: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发证单位信息核实电话:0971-6186617 发证单位(盖公章):
监制单位: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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