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北州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
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海北州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州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海北州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
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为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在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商贸〔2022〕231号)基础上,结合州情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1.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对国家、省级层面出台的“减税降费”“减费让利”“稳岗返还”等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传和引导,以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在政策范围内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的原则顶格执行,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2.强化产业扶持资金引导作用。州县两级适当增加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重点向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倾斜,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商贸物流等行业困难企业,加大贷款贴息、资金奖补、财政后补助等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扶持引导作用。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简化中小企业过桥资金运作流程,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使用效率,帮助减轻企业贷款压力。加大省级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强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纾困帮扶。
4.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针对服务业企业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融资担保机构发生贷款融资担保业务后形成并认定的贷款损失或担保代偿损失,风险补偿基金给予30%的一次性风险补偿。其中:民营和小微企业单户不超过80万元,微型企业单户不超过50万元。
5.强化银企对接。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帮助服务业企业纾困解难。着力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充分发挥分险增信赋能的作用,降低服务门槛,积极为我州服务业恢复发展提供担保服务。疫情期间,辖区内政府性担保公司为本地服务业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免收担保费。
6.加强企业监管服务。疫情期间,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符合“免罚轻罚”清单的行政处罚和首次轻微违法且整改的行政处罚,不涉及安全生产的,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为服务业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开通电话咨询和辅导服务,推行“邮寄办、不见面”办理方式,压缩办理时间。
7.加强行业监管。鼓励服务业行业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加大宣传促销力度。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参与“青洽会”等省内外大型展会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展位和物流补贴。
8.开展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9.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将会议会展、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业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本地文化旅游和餐饮住宿企业承办,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10.加大租金减免政策力度。服务业企业承租国有房产开展经营性活动的,2022年租金减免50%;对于服务业困难企业减免100%(间接承租国有房屋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房租减免政策)。承租土地及其他国有设施设备的,参照执行。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单位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单位业绩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11.着力激发消费潜能。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支持西海大集、门源民俗商业街、祁连天境印象街、印象海晏文化旅游商业城、刚察海滨藏城核心区等打造特色商业街,开设特色餐饮街区,健全社区商业配套设施,促进餐饮住宿、家政物业、健康养老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积极争取省级促消费资金,通过打折让利、发放消费券等形式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重点向本地市场、本地企业倾斜,激发激活消费潜能。
12.加快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进村工程,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和物流设施空间布局,提升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水平。推动特色农畜产品直播带货,推动现代服务业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
13.加快服务业领域项目建设。统筹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交旅融合”、乡村振兴等资源,加快推进实施一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旅游服务综合体以及服务业企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等项目,重点加快“221基地旧址”保护利用、金银滩—原子城5A级景区创建、“交旅融合”基础设施等项目实施进度,以点带面扩大有效需求,刺激经济发展和行业复苏。
14.积极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充分利用辖区丰富的红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民族民俗文化资源,积极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定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开辟符合海北实际、具有海北特色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精品线路和特色品牌。发挥对口支援工作优势,组织山东、海北两地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促进两地教育、文旅事业交流交融。
15.推动文旅体产业恢复发展。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瞄准节假日和暑期档,推出乡村旅游、避暑旅游等生态康养类文化旅游优惠活动,激活新兴文化旅游消费市场;积极促进体育消费。
16.放宽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经营期限管理。疫情期间,对于长途运输企业经营年限到期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经检测合格符合条件的予以延长经营期限,具体延长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
17.积极申请车购税资金支持我州公路建设。依托“以奖代补”考核系统平台,做好中央车购税中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奖补资金的争取工作。
18.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要求,针对服务业行业特点,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优化服务业经营环境,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
19.强化核酸检测便利化措施。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以及汽车、民航、铁路等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详细告知就近核酸检测点地址、检测时间和联系方式,为游客旅客提供便捷服务,对20人以上的团体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对州县政府驻地餐饮、商超、零售、景点、车站、物流运输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严格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场所消杀。2022年对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给予50%的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州县级财政各按50%承担。
20.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服务。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持续开展服务业入企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了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及时开展入库摸底调查,坚持应统尽统,按照“个转企、小升规”思路,持续推动服务业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