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办理
▲适用对象
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建设项目。
▲支持措施
1.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管理,对纳入清单内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实施网上备案管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提交信息后即刻完成备案。
2.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由60个和30个工作日分别压减至20个和10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1.《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青生办〔2020〕24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对应材料清单(2020年版)〉〈青海省投资项目全过程流程图(2020年版)〉的通知》 (青政办〔2020〕61号)
▲申请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可通过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环保窗口,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
0971-814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