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支持措施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申请途径 我省企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向省政府申请困难性减免,经省政府审批确定后,由税务部门依程序予以减征或免征困难企业房产税。 ▲申请材料 困难性减免税报告,省政府批复文件。 ▲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