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
▲适用对象
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
▲支持领域
包括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领域。
▲支持措施
专项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展期利率不变。专项再贷款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设立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89号)
▲申请途径
专项再贷款政策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贷款。
▲主管部门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人行西宁中支货币信贷管理处:0971-612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