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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的车船税纳税人。
▲支持措施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
2.《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附件1、附件2、附件3
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
▲申请途径
各保险机构
▲申请材料
对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船,纳税人在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时即可享受减免。
▲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