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融资贷款“专列”“直通车”助企纾困贴息补助
▲适用对象
符合融资贷款“专列”“直通车”支持范围,申报企业在青海境内登记注册,项目建设地点在青海境内,属于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生态环保、重点产业、数字经济、清洁能源发展及特色生态旅游领域的项目。
▲支持措施
对纳入融资贷款“专列”“直通车”并给予支持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给予省级预算内贷款贴息补助支持,采取先付后贴方式,贴息补助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
《青海省重大项目融资贷款专列管理暂行办法》(青发改项目〔2020〕487号)、《青海省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管理暂行办法》(青发改项目〔2021〕712号)
▲申请途径
按照融资贷款“专列”“直通车”管理办法开展申报。
▲申请材料
项目贷款合同、利息凭证等。
▲主管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管理协调处:0971-6375882
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0971-630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