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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政策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贷款)。
▲支持措施
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2〕252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各金融机构具体要求提交
▲主管部门
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人行西宁中支货币信贷管理处:0971-612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