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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措施
企业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的基础上下调50%,工程建设项目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2.《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2〕55号)
▲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工伤保险经办系统自动设置。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0971-8258212

省社保局工伤保险经办处:0971-825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