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措施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青海省电子税务局 (线上)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