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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 【字体:

▲适用对象
青海省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支持措施
压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办理时限,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申请途径
申请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申请人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网址: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login)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
2.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申请材料
详见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主管部门
西宁海关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西宁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0971-8866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