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青海省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导向,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与企业上市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划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和人员健康、文化和旅游市场、应急管理、住房和工程建设、科技、交通运输、合法纳税、知识产权、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电信监管等领域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以及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等事项集成为一套办理流程,通过统一设置事项、统一窗口受理、统一表格填报、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全程网办的“六统一”方式,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实现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次办成、一次办好”,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设置事项。由省数据局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录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类别为公共服务,行使层级为省级。各责任部门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纳入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确定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并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动态管理。(2024年5月底前完成)
(二)精简申请材料。按照最简化原则,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所需的各类申请表单统一整合为一张申请表单,为经办人提供勾选服务。将申请材料统一精简为拟上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等4份。(2024年5月底前完成)
(三)明确流程时限。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所有查询事项统一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要求,实现“接件—将查询需求推送至责任部门—获得查询结果—统一送达申请人”,形成“一件事”标准化流程,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市州级及以下业务流程再造的,由相应省直部门指导完成。(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四)线下线上联动。线下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事项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线上在青海政务服务网、“青松办”移动端应用开设查询专区,实现网上集中统一接收、分派、结果打印。(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强化数据共享。各责任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的业务系统,有相关业务系统的,指定专人做好事项维护、系统对接、业务办理等工作,及时以数据接口等方式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联通和信息共享;无业务系统的,全流程纳入青海政务服务网办理。(2024年7月底前完成)
三、职责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省数据局负责统筹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联通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企业城市管理、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应急厅负责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科技厅负责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负责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水利厅负责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按照“应查尽查、能快则快”的原则,理顺内部工作流程和机制,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效能、缩短时限,确保于2024年10月底前与国家同步实现线上线下集成办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沟通,采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实地督导等方式,统筹推进任务落实,适时通报工作进度,共同研究、跟踪了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部门请于5月1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传真:6318705,邮箱:qhyshj@163.com)。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窗口、门户网站、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广大企业和群众充分知晓和享受便利。
附件:1.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表
2.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办事指南
(基础要素)
3.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4.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结果(样表)
5.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联络员名单
附件1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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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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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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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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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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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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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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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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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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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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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段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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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
自行打印□ 窗口自取□ 邮寄(E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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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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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查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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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管理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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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然资源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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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本企业办公地址为: , 社会保险缴费所在地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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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态环境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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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场监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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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生健康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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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化旅游部门 因 一事,根据 的要求,申请查询我单位在 领域是否受到行政处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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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应急管理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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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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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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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科技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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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交通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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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税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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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知识产权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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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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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消防救援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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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通信管理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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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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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标识内划“√”;
2.涉秘涉军信息不在表格体现。
附件2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二、受理对象
我省登记注册的企业
三、行使层级
省级
四、牵头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
五、办理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通信管理局
六、办理形式
线上或线下
七、线下办理地址
青海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
八、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企业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驻省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青海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填写《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
(二)分类核查。1.申请人在省发展改革委驻省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的,省发展改革委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申请材料上传至青海政务服务网,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推送相关部门。
2.申请人在青海政务服务网申请的,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推送相关部门。
3.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科技、交通、税务、知识产权、水利、消防、通信等部门收到申请信息后,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开展业务办理。
(三)结果反馈。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完成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九、申请材料
1.拟上市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企业上市合法合规核查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十、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5个工作日内。
十一、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青海政务服务网打印或邮寄送达
附件3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城市管理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卫生健康部门 |
文化旅游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
科技部门 |
交通部门 |
税务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水务部门 |
消防救援部门 |
通信管理部门 |
附件4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结果(样表)
(申请人):
经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单位未对 进行过行政处罚。(或我单位对 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 类型 |
罚款 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 |
暂扣或吊销执照名称及编号 |
决定 日期 |
处罚 机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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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查询结果仅用于企业上市。
单位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