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销减征增值税政策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经销二手车的纳税人。
▲支持措施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青海省电子税务局 (线上)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
▲政策解读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