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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窗口积极响应《青海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9-11 浏览: 【字体:

近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青海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我省各自然保护区,并规定对举报违法行为核实查证,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对此,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林草局窗口针对《办法》要求,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对《办法》所称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省林草局窗口工作人员勇于适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提倡,不断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服务意识,在审核材料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办法》内容执行,对举报、揭发的涉及自然保护区内违法砍伐、非法放牧、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私自采药、非法开垦、私自烧荒、违法开矿、违法采石、非法挖沙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核实查证,与省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省林草局窗口工作人员为举报人提供电话、信函、网络、来访等举报方式,做好群众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枢纽工作,及时进行反馈,全面增强窗口服务意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完善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