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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省生态环境厅进驻窗口认真开展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咨询解答工作
自2021年3月1日我国全面施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来,我省企业对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主体范围、主体责任等主要规定广泛关注。为扎实开展《条例》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规范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生态环境厅窗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有关内容咨询服务,对企业咨询频率较高的排污许可证取得条件、取得程序、提交相应材料、办理时限等相关内容进行耐心细致的现场解答和电话回复,引导企业积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履行排污许可法定义务,主动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保护和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