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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优化审批服务 提高审批效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省工信厅窗口不忘服务初心、牢记服务使命,聚焦服务对象办事的难点痛点,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着力在利企便民服务质量、效率、效能上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
一是减少审批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直接取消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由过去的省工信厅初审、工信部审批调整为省工信厅直接审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由年检改为年报。
二是减少审批时限。第二类化学品经营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
三是减少审批要件。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如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许可,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对驾驶员、押运员、专业运输车辆等不作硬性要求。
省工信厅窗口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坚持把服务对象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之事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烦心事、企业困难事,用实际行动优化审批服务,力求服出速度、服出温度,持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幸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