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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认真开展“证照分离”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2 浏览: 【字体: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省司法厅认真开展“证照分离”自查工作。自查内容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落实情况,信息系统改造工作等督查内容进行自查。

经过自查,2021年,省司法厅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自建业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完成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归集对接任务全面完成,行政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持续推进,全年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396件,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邀请第三方对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按要求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共享数据,推进电子材料应用和互认,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加强对各市州政务服务工作的调研力度,明确权责事项清单,细化流程,制定标准,指导市州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