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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窗口完成2022年度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和延续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19 浏览: 【字体: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告》(青水建〔2022〕29号)文件精神,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水利厅窗口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资质认定范围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等五类情况进行首次申请认定和延续申请认定。窗口统一受理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事项申请,经过受理后,申请人提供的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补正材料;告知承诺书和相关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在资质认定决定后3个月内,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相关要求,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申报和现场核查中,发现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水利厅依照《行政许可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撤销相应的资质认定事项,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利窗口认真审核各单位资质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和认定材料,并公示了拟认定和延续的7个单位名单,顺利完成2022年度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和延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