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海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奋力推进青海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牵头抓总,以良法善治保障全省经济稳步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努力筑牢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法治根基。一是夯实经济发展领域制度基础。聚焦服务保障培育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发展条例》《青海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等涉及全省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立法进程,其中《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黄河流域的法规规章清理的要求,对青海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11部省级地方性法规、8部省政府规章逐条进行核对梳理,形成《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等2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组织协调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有力有序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共审核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转送的经济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21件,提出审核意见61条,合法性审核率达100%,青海经济发展领域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青海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等工作制度,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上半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涉企行政复议申请82件,审结50件,其中直接纠错10件,纠错率达20%;调解和解12件,调解和解率为24%,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万元。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监督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分工方案和任务清单,聚焦执法扰企等6方面内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护航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治为民,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和服务方式,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更好的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算力发挥新动能。一是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统筹生态环境、涉外经济合作、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在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精准对接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类法律问题。目前,全省共有50名律师和15家律师事务所为50家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二是有力推动民生事实工程。在全省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对42类174项公证事项进行规范和精简,200项公证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范围,177项公证事项压缩办证时限,对放弃继承权声明、小额继承等8类公证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启动公证机构实行“24小时”咨询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享受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福利。今年以来,全省共提供法律援助咨询6200余人次,同比增长9.8%,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0余件。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2万人次,热线平台接听来电咨询2.8万余通,同比增长2.91%,青海法网提供线上法律咨询7800余人次,同比增长13.12%。三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聚焦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农牧社区等“七类重点领域”“七类重点人群”部署完成为期4个月的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宣讲5472场次,受教育群众93.3万人次,覆盖面约达80%以上。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民法典宣传月”的主要内容,制定活动方案,细化10项具体措施,通过案例讲解、在线对话、答疑解惑等方式,在全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法人依法经营、抵御风险意识。
坚持底线思维,以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护航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标对表“两年成效显现”目标和“十个一”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人民调解“两专”队伍建设,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村警等纳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调解员占比大幅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扎实开展“排患解纷防风险 强基促稳保平安”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劳动争议纠纷185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4.1%;化解农民工纠纷64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97.7%;化解合同纠纷343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4.1%;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纠纷13件,较去年同期减少69.8%,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安全底线。
下一步,青海司法行政系统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保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